市林业局召开全省自然保护区专项督察问题清单整改落实推进会要求
?不打折扣抓整改落实 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安全屏障
(何俊祥) 12月15日上午,丽江市林业局召开省级环境保护督察暨全省自然保护区专项督察问题清单整改落实推进会议。
会议针对2016年7月以来中央环保督察组,云南省委省政府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省委省政府自然保护区专项督察组,云南省林业厅督办组,丽江市环境保护督察组和丽江市纪委提出的玉龙雪山、拉市海和泸沽湖三个省级自然保护区问题清单整改落实情况及推进中存在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分析。
会议认为,环保督察、自然保护区专项督察和“绿盾2017”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是对保护区管理情况的一次全面体检,是查找和解决保护区管理问题的一次把脉会诊。当前,资源保护和资源开发无疑是保护区面临的最大问题,环保督察和保护区专项督察实事求是地指出了存在问题,切中要害、精准深刻,既敲响了警钟,也为今后工作指明了努力方向。
会议要求,在推进环保督察问题清单整改中,一要提高站位,坚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深刻汲取甘肃祁连山生态环境问题的教训,严厉打击涉及自然保护区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把加强自然保护区监督管理作为重要政治责任,依法严格执行管理,不打折扣抓整改落实,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安全屏障。二要持续推进,全面完成环保督察和自然保护区专项督察各项整改任务的落实。统筹解决社区居民生产生活、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历史遗留等问题。严格落实整改销号制,从严把握整改的时序和节奏,坚持挂账督办、跟踪问效,逐条落实。三要认真总结,建立健全自然保护区管理长效机制。充分发挥管护局主观能动性,统筹协调解决好社区、景区和保护区之间的关系。不断加强对保护区的宣传和舆论引导,不断完善保护区标识标牌解说体系,统筹协调好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的关系,发现问题及早介入,主动服务,争取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理解支持。严格自然保护区建设项目准入,规范行政审批程序。对旅游活动实行动态监管,限期整治与保护目标相悖的旅游项目,对保护区生态环境构成污染的和未经审批的旅游项目依法予以取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