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世民) 记者从9月25日丽江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召开的学习宣贯会上获悉,近期,《丽江旅行社管理办法(试行)》等5个旅游规范性文件将于近期实施。
据了解,将于近期实施的5个旅游规范性文件分别是修订后的《丽江市旅行社管理办法(试行)》《丽江市旅行社经营与服务积分量化考核细则》《丽江市导游人员接待与服务积分量化考核细则》《丽江市旅行社散客服务网点积分量化考核细则》和新制定的 《丽江旅游 “红黑榜”制度》实施方案。
据市旅发委政策法规科科长段成坚介绍,由于旅游的相关法律法规不适应旅游市场的管理和旅游产品的转型升级,同时部分旅游法律法规的有效期已到。目前,一些旅游上位法已进行了修订,为进一步补充完善旅游相关法律法规,丽江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和丽江市旅游协会于2017年下半年相继制定、修改了5部旅游规范性文件,这是旅发委2017年在加快法治丽江建设进程的新形势下出台的几部重要法规,也是指引我市旅游业发展的法治的灯塔。
据了解,修订和制定5部规范性文件的主要目的一是为维护法制统一。二是突出规范性文件的保障、规范、促进“三大功能”。三是着眼解决以下7方面的突出问题:旅游发展规划上下左右衔接不足,落实不到位;旅游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不完善;重开发、轻保护现象不同程度存在;旅游区域一体化发展不足,旅游业与其他产业融合发展程度不高,旅游资源综合效用发挥不够;乡村旅游发展支持力度不够;旅游经营不规范,零负团费、强迫购物、甩团甩客等情况时有发生;旅游新业态发展动力不足。
会议强调,丽江5部旅游规范性文件的颁布实施,是新时期促进旅游发展,提升旅游整体水平的重要纲领和行动指南,是旅游事业发展的一个重要里程碑,各单位务必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一是各涉旅企业主要负责人及领导班子要带头学习。二是通过举办各类学习班、培训班、知识问答、知识竞赛、咨询旅游服务等方式深入学习和贯彻5部旅游规范性文件。三是市旅发委将开展专项执法,采取“以案释法”的方式宣贯法规,并验收各涉旅企业学法、守法、用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