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旅游 “红黑榜”制度10月1日起实施

来源:丽江日报 日期:2017-10-06 09:07:00 【字体: 视力保护色:

  (和世民) 记者从丽江市旅游发展委员会获悉,从10月1日起,丽江将正式实施旅游 “红黑榜”制度。

  据了解,《丽江旅游 “红黑榜”制度实施方案》根据中央文明委《关于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的意见》《国家旅游局关于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旅游经营服务不良信息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制定的。

  “红黑榜”涵盖景区、旅行社、旅游工作人员、游客,发布丽江旅游“红黑榜”的目的在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时代风尚、构建社会和谐,进一步推进旅游诚信体系建设,规范我市旅游市场秩序,弘扬文明旅游风尚,不断提高旅游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营造旅游行业诚实守信的良好氛围,全面提升我市旅游产业整体素质。

  该方案自2017年10月1日起实施,至2022年9月30日废止。原则上每月发布一次。丽江旅游“红黑榜”将由丽江市旅游发展委员会通过丽江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官方网站及社会媒体发布。其发布内容和范围主要是:对文明经营的旅游企业和先进旅游从业人员公开表扬;对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在经营行为中的诚信缺失及不文明行为进行曝光;对游客的文明行为和先进事迹进行表扬,对游客的严重不文明行为,按照《国家旅游局关于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上报国家旅游局予以曝光。

  “红榜”评选条件是:受到行政机关或社会组织表彰的企业和个人;年内收到表扬信、感谢信或锦旗数量排名在全市位于前列,并经市级以上旅游部门认定的企业或个人等。

  “黑榜”评选条件是:同一季度内涉及服务质量的有效投诉3次及以上并受到行政处罚的企业和个人;旅游经营者发生重大旅游安全事故,属于旅游经营者主要责任的;市、县区旅游主管部门查处的存在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的涉旅企业和个人等旅游经营者和旅游从业人员违反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形。

  丽江旅游“红黑榜”发布分为收集材料、研究确定、公开发布3个程序。